旅游强制消费宰客只罚导游治标不治本 须“全链条”治理
发表于:2026-01-01 作者:第一云南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6年01月01日,黑龙江省旅游委近日发布《导游日常执业温馨提示》,其中规定,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黑龙江省旅游委近日发布《导游日常执业温馨提示》,其中规定,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导游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消费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项目,将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和移交公安机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2月26日《黑龙江日报》)
应当说,这种"温馨提示"是对各种欺客宰客乱象最醒目的"严重警示",展现了对导游乱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这点值得赞赏和肯定。然而,面对此起彼伏、屡打不绝的旅游市场乱象,只整治导游就够了吗?诚然,在多数事件中,人们看到的是导游与游客"短兵相接",有的态度蛮横,有的威逼利诱,还有的辱骂欺凌甚至对游客大打出手。但是,很多时候,导游的种种恶行,不仅因为本人素质品质低劣,还有其身后不法商家和旅行社的推波助澜,是各种不合理的旅游经营体制使然。
很多一日游和不合理低价游甚至"零费团",导游需拼命帮商家拉客宰客才能赚到工钱,拿到尽可能多的提成。还有一些景区,监管形同虚设,各种没有资质和安全保障的黑旅行社、黑导游、黑景点及黑住宿当道,恐怕原本正规的导游和旅行社也难独善其身。
可见,要从根上灭绝旅游欺客乱象,恢复旅游市场秩序,扭转唯利是图、急功近利的宰客思维,必须坚持"全链条"治理,从监管机制、源头和渠道,从各个环节、层面对整个旅游市场进行"全要素"整顿,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并长期坚持才能收到稳定成效。
导游
旅游
市场
旅行社
旅行
不合理
温馨
商家
态度
旅游者
游客
黑龙
提示
监管
链条
低劣
正规
醒目
蛮横
大打出手
第1云南网旅行
洱海旅行大片加长版
晴夫旅行记
最适合家用和旅行的一款mpv
旅行mpvmaxus
三年的旅行翻译
抖音旅行长图
会旅行的娃娃
旅行记的大小
最具特色旅行探店
旅行者是什么
甘孜旅行社市场怎么样
去澳洲旅行要交多少钱
泰国旅行现金1元等于泰元多少钱
广州旅游攻略三天
旅游攻略洛杉矶
旅游人叶子
甘孜旅游免票政策
旅游胜地海湾
赛罕乌拉旅游
非法旅游团
一家三口旅行图片
加拿大旅行社地接
过去旅行药剂
巴厘岛旅行行程
去建水旅游旅行社
郴州本地旅行社
在沈阳办去韩国签证的旅行社
小鱼在柳州旅行视频
踏板车旅行头盔
哪家旅行社的安排好
赤水周边旅游
国庆节国内旅游
旅游文化站
舟山临城旅游
旅游咨询公司与旅行社
盘州旅游点
东莞阳光旅行社
三岔旅行社
外出旅行防盗